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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3 14:48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聚焦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入脑入心、行动上紧跟紧随,勇当笃学践行的排头兵。党组书记、局长谢济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亲自抓学习、听汇报、作部署。制定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局党组今年多次安排集体学法,邀请我省行政法治领域的著名青年学者、浙大光华法学院郑春燕教授讲授依法行政专题,深入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制度标准。我局坚持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三化共抓”,以法治化统领“一体两翼”建设,助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制修订《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切实做到依制度管事管物管人。牵头编制《数字机关事务建设指南》和《“零碳”公共机构建设和运行规范》,发布长三角区域标准《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定规范》和省级地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并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讨论机关事务管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是必经的前置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开展。全面落实并长期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局及直属单位均聘有法律顾问长期提供法律服务,局本级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并配备公职律师。制定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局本级对外签订的大额合同,全部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推进重点领域“五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众检索功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参与复议、诉讼程序,在法律框架内提升纠纷解决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法院检察院开展司法监督,积极发挥顾问律师、公职律师的作用,谋求以人民调解手段妥善解决各类争议问题,积极开展案件诉前调查工作,确保各类诉讼案件实体上有理有据,程序上不留瑕疵。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省机关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多次组织有关处室就《机关运行保障法》的立法工作进行研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学习活动、参加网络学堂和网络学院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以服务保障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沿着国管局“一体两翼”总布局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总部署,突出法治保障,实现标准化、数字化两翼齐抓,不断深入建设职能科学、全责法定、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二)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的集中统一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做好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用好权属统一登记政策渠道,逐步实现权属产籍登记。探索构建全省公务用车大数据资源库。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由分散管理向统一集中管理转变,由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治理方式转变,依法履行主管本级机关事务工作和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

(三)依法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数字化建设。以法治化统领标准化、数字化两翼,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机关事务标准化作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牵头和推进,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鼓励服务保障单位开展ISO9000体系认证,以标准化手段深化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提升政务会议服务水平。继续统筹本省机关事务数字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机关事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机关事务建设,促进机关事务治理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省域机关事务大数据体系。

(四)依法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助推“双碳”战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倡导绿色办公、垃圾分类、食品节约等绿色生活方式,扎实推进示范创建行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工作各个方面。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干部职工加强碳排放相关知识学习,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五)依法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改革创新机关后勤服务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引导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服务保障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六)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在争议化解中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规范做好复议答复等工作,让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出庭应诉效果。

(七)着力推动各层级立法。积极配合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工作。围绕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结合国管局“一体两翼”工作要求和省委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等重大部署要求,谋划研究《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关事务地方立法,夯实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基础。

(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与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强化调查研究,以机关事务研究会为阵地,鼓励和推动与高等院校的合作研究,建设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专家库,打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高端智库。加大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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