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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规定坚决制止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这是省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的“六项禁令”之一。严格遵守“六项禁令”等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规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一些单位和个人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不良现象有所抬头,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制止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树立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作风建设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1、各省直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

        2、省直单位各级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各省直单位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省直单位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作风建设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赠送收受土特产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觉做到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各省直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确保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落地生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切实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狠刹不正之风。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抓早抓小抓细、越往后越严的信号。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搞变通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要狠抓反面典型,按照有关规定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形成有效震慑,坚决打压和制止破坏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的行为。

      

      

                                           省直机关工委

                                           省直机关纪工委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