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机事发〔2023〕44号)及《金华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要求,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抓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各项工作,采取纳入考核、出台方案、建立队伍、组织培训、实地指导、宣传教育、抽查评估等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反食品浪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将“有效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通报、制定当地《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评估考核情况”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分值占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分的10%。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出台《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形成省、市、县三级“一盘棋”制度体系。2024年1月1日全面启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全市60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食堂纳入全省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平台。60家党政机关及其食堂按照省成效评估标准,出台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加强组织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工作。
三是建立联络员队伍。建立由机关事务(或府办)、发改、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4部门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市县两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联络员队伍,做到市县两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全市60家机关食堂及其机关全部建立食堂岗和机关岗,培养锻炼一批以市机关餐管委楼梅英、黄靖雯为代表的市县两级专家,做到“专人管、专人抓、专人指导”。
四是组织业务培训。1月29日召开全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工作培训,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张巧珍和技术人员授课。6月11日在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举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业务培训”,组织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光盘行动、光瓶行动签名,倡议“跟我一起、节粮爱粮”。
五是组织实地业务指导。5月22日至28日,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机关餐管委对市直12家机关食堂的反食品浪费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义乌市、武义县、东阳市等县(市、区)也先后进行实地指导,解决相关食堂“不重视、不会抓”问题。
六是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参与市分类办组织的市直单位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或抽查),推进公共机构食堂的反食品浪费工作。8月份起,发动各级公共机构在分类月度志愿服务中进行反浪费检查,推动文明习惯养成。
七是认真组织平台填报。组织县级以上60家机关食堂抓好1-12月报、季度报、年报,在实践操作中锻炼队伍、提升水平。截至12月5日,60家机关食堂顺利完成年度填报任务,分值全部在85分以上,最低分87.5分、最高105分(市委党校食堂),自评全部达到优秀等级。
八是组织开展绿色食堂创建。全市7家公共机构食堂创建省级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已通过第三方验收。其中婺城区机关一食堂、浙勤兰创食堂、磐安县机关食堂等3家已纳入成效评估通报,占创建总数的43%。
九是组织实地调研抽查。10月下旬,会同市发改委调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对市本级6家食堂(金华市机关二食堂、金华市机关四食堂、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金华市检察院机关食堂、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机关食堂)进行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年度抽查评估,抽查比例达到40%;对婺城区机关食堂、金东区机关食堂、兰溪市机关食堂、武义县机关食堂等4家县(市、区)机关食堂进行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年度抽查评估,抽查比例达到44%。10家食堂全部通过市级抽查评估,均达到优秀等级。同时,组织发动各县(市、区)按35%比例进行年度抽查评估。
十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绘画活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粮食日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等宣传活动,营造光瓶光盘、节粮爱粮、反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全市累计有19篇节粮和反食品浪费信息被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刊登,刊登数居全省各地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