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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启动公共机构“光瓶行动”

发布日期:2022-01-07 10:55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日前,金华市机关事务局向全市公共机构转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的通知》(浙文明办〔2021〕10号),倡导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各类会议、活动中开展带走未饮尽瓶装水、制止瓶装水浪费行动,自觉养成“带走半瓶水”的行为习惯。金华市机关食堂率先在立式宣传屏滚动播放“瓶中不剩水 每滴皆珍贵”“带走半瓶水 节约不浪费”等“杜绝用水浪费 倡导光瓶行动”电子宣传画,婺城区机关食堂通过led大电视机宣传“光瓶行动”,金华市妇联通过“金华女性”微信公众号登载“空瓶行动 从你我做起”微篇,营造初步氛围。

下一步,金华市机关事务局将会金华市文明办进行部署,组织全市公共机构领域深入开展好“光瓶行动”,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当好“光瓶行动”践行者、引领者,让“光瓶行动”落地落实,成为新的金华文明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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