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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4:55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衢州市发改委、丽水市发改委,省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部门《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机事发[2020]3号)要求,确保2021年全省6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并做好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2021年各级党政机关创建单位填写《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见浙机事发[2020]3号)并报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鼓励已创建成为能效领跑者、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申报条件较成熟的党政机关率先申报。请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于7月9日前将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名单报送至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以此为依据分配“节约型机关建设申报考核平台”的登录账号与密码。

二、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工作

1.核实名录库。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请省直各单位与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核实汇总本单位、本地区公共机构(国家机关、参公单位、1类2类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基数,填写公共机构名录库登记表(见附件1,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网“通知公告”下载),并于7月9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2.能耗统计软件培训。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要求,将各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与国管局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我局已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系统直采编码要求,完成升级工作,请各单位、各地区填报2021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半年报数据前,根据操作指南(见附件2)登录软件平台,观看培训视频,了解详细操作步骤。

3.报送时间与方式。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报综1表、综2表、综3表、综4表;省直各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分别填报基1表、基2表、基3表和基4表,报送时间截至7月31日。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均通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上报数据。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另需报送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寄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1号,邮编:310007;联系人:张彬,电子邮箱:1595629541@qq.com;电话:0571-87052625。

附件:1.公共机构名录库登记表

   2.统计软件操作指南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21日


附件1

 

公共机构名录库登记表(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管部门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

公益二类

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

公益二类

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

公益二类

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

公益二类

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

公益二类

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

浙江省级机关行政餐务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

浙江省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参公

浙江省人民大会堂

公益二类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公益一类

 

 

 

 

 

附件2

统计软件操作指南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登录网址:http://jngz.jgswj.zj.gov.cn:8189/nhtj/#/login?redirect=%2Fdashboard。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账号不变(*****C*****),密码统一变更为zj123456,可以联系软件技术服务中心获取辖区内各用能单位最新的账号、密码清单,也可以自行到软件平台>左侧菜单栏>系统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中导出。各公共机构使用账号、密码登入到统计软件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业务学习栏目)中在线观看软件操作培训视频、手册。

 

 

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部分单位账号变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可以提醒本级系统主管部门在软件平台>左侧菜单栏>系统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中进行设置,为下属单位新增账号、重置密码,删除账号需要联系软件技术服务中心。

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577-88696268/8869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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