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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1]45号)精神,自7月5日(周一)起至9月17日(周五),省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特此通知。
综合科
2021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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