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标准化管理彰显“法治后勤”风范

发布日期: 2021- 05- 18 09: 21 信息来源: 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标准化是机关事务法治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自2015年起,市机关事务中心坚持“标准化+机关事务”的后勤管理新理念,以“标准建设”为抓手,重点做好机关后勤工作精细管理,建立首个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标准,经过6年的标准建设、完善和落实,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建制年”活动,完成“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标准规范”的文本修订和分册印制。标准内容涵盖中心现有的党务工作、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安保维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保障、物业外包、餐饮保障、设备设施维护、幼儿教育等工作,共12个子项。在各标准规范中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工作标准体系。将目标任务按照项目内容、序时进度、责任履行细化分解,明确“做什么”的问题;工作标准以文字、图表等方式准确表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操作流程,明确“怎么做”的问题。

突出标准化落实。持续开展“标准化落实年”活动,根据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修改标准规范,并按照目标责任和工作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日常监督量化考评制度,实施月度、季度、年度督查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成效,确保落实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全中心学习掌握工作标准,通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技能练武,要求熟知内容,把握要领,清晰定位,让遵守执行标准成为习惯,保证标准落实不缩水、不走样。

推动标准化提升。经过实践检验,机关后勤标准化管理较好地发挥了提高工作效能、厉行节约、锻炼队伍的作用,成效显著。结合全省“法治后勤”工作思路,中心对 “三重一大”议事规程、重要岗位如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同步成立中心招标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小组,规范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事项的决策、审批、操作和管理程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逐步提升中心工作人员依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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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标准化管理彰显“法治后勤”风范
发布时间:2021-05-18

标准化是机关事务法治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自2015年起,市机关事务中心坚持“标准化+机关事务”的后勤管理新理念,以“标准建设”为抓手,重点做好机关后勤工作精细管理,建立首个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标准,经过6年的标准建设、完善和落实,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建制年”活动,完成“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标准规范”的文本修订和分册印制。标准内容涵盖中心现有的党务工作、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安保维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保障、物业外包、餐饮保障、设备设施维护、幼儿教育等工作,共12个子项。在各标准规范中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工作标准体系。将目标任务按照项目内容、序时进度、责任履行细化分解,明确“做什么”的问题;工作标准以文字、图表等方式准确表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操作流程,明确“怎么做”的问题。

突出标准化落实。持续开展“标准化落实年”活动,根据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修改标准规范,并按照目标责任和工作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日常监督量化考评制度,实施月度、季度、年度督查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成效,确保落实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全中心学习掌握工作标准,通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技能练武,要求熟知内容,把握要领,清晰定位,让遵守执行标准成为习惯,保证标准落实不缩水、不走样。

推动标准化提升。经过实践检验,机关后勤标准化管理较好地发挥了提高工作效能、厉行节约、锻炼队伍的作用,成效显著。结合全省“法治后勤”工作思路,中心对 “三重一大”议事规程、重要岗位如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同步成立中心招标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小组,规范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事项的决策、审批、操作和管理程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逐步提升中心工作人员依法管理水平。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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