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超额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近年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抓好制度建设,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扎实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高质量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总能耗为64152吨标煤、用水总量为1547万吨,较“十二五”末分别减少了1084吨标煤、75万吨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较“十二五”末分别下降16.7%、18.38%和19.22%,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的11%、10%和16%的节能目标。
一、坚持示范引领,扩大窗口效应。总结前期创建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实施的节能创建及绿色发展模式。一是推进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夯实基础,共组织实施了三批次省级示范单位的申报与创建,海宁市公安局、平湖市图书馆等18家单位创建成功。二是着力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勇立标尖,“十三五”期间,指导嘉兴学院、平湖市行政中心、张元济图书馆等12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其中,嘉兴学院作为全省高校系统的代表,成功获得全国能效领跑者称号。三是深化节水型单位建设,硕果累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00%全覆盖,其中海宁市行政中心作为浙江省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单位,目前已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二、着力节能改造,推动技术升级。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高度重视技术节能,深入推进空调、电梯、信息机房等重点耗能设备的技术改造。一是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运用。截至目前,所有县(市、区)都已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应用。嘉兴市行政中心、海宁市人社局等50余家公共机构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年发电量1000万度左右,每年可节约燃煤3297吨,减排二氧化碳10054吨。二是持续推进LED灯改造。全市广大公共机构按照LED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资金、工程的落实。截至目前,所有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全部完成LED照明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室内(学校教室除外)采用LED灯达80%以上。三是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运用。积极鼓励政府部门带头采购使用新能源车,改善用车结构,提高新能源车比率,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已建成充电桩200余个,运行新能源车48辆,初步构建起了绿色交通新体系。
三、加强监督指导,实现精准节能。始终坚持指导与监督相结合,在日常指导的基础上,联合市发改委、市分类办等部门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一是完善节能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嘉兴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嘉兴市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化管理。二是建立节能工作体系,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能耗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检查指导,共组织开展了16次能源审计和10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督导。三是建成能耗检测“一张表”。以数字量化考核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契机,初步建成并使用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一张表”。
近年来,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抓好制度建设,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扎实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高质量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总能耗为64152吨标煤、用水总量为1547万吨,较“十二五”末分别减少了1084吨标煤、75万吨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较“十二五”末分别下降16.7%、18.38%和19.22%,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的11%、10%和16%的节能目标。
一、坚持示范引领,扩大窗口效应。总结前期创建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实施的节能创建及绿色发展模式。一是推进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夯实基础,共组织实施了三批次省级示范单位的申报与创建,海宁市公安局、平湖市图书馆等18家单位创建成功。二是着力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勇立标尖,“十三五”期间,指导嘉兴学院、平湖市行政中心、张元济图书馆等12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其中,嘉兴学院作为全省高校系统的代表,成功获得全国能效领跑者称号。三是深化节水型单位建设,硕果累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00%全覆盖,其中海宁市行政中心作为浙江省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单位,目前已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二、着力节能改造,推动技术升级。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高度重视技术节能,深入推进空调、电梯、信息机房等重点耗能设备的技术改造。一是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运用。截至目前,所有县(市、区)都已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应用。嘉兴市行政中心、海宁市人社局等50余家公共机构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年发电量1000万度左右,每年可节约燃煤3297吨,减排二氧化碳10054吨。二是持续推进LED灯改造。全市广大公共机构按照LED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资金、工程的落实。截至目前,所有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全部完成LED照明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室内(学校教室除外)采用LED灯达80%以上。三是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运用。积极鼓励政府部门带头采购使用新能源车,改善用车结构,提高新能源车比率,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已建成充电桩200余个,运行新能源车48辆,初步构建起了绿色交通新体系。
三、加强监督指导,实现精准节能。始终坚持指导与监督相结合,在日常指导的基础上,联合市发改委、市分类办等部门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一是完善节能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嘉兴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嘉兴市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化管理。二是建立节能工作体系,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能耗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检查指导,共组织开展了16次能源审计和10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督导。三是建成能耗检测“一张表”。以数字量化考核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契机,初步建成并使用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一张表”。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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