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修订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近日,局修订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严肃性、注重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办法》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办法》规定,按问题性质实行分类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坚持“边审边改、立审立改”,注重举一反三、深查根源,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完善,着力消除源头性隐患,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近日,局修订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严肃性、注重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办法》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办法》规定,按问题性质实行分类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坚持“边审边改、立审立改”,注重举一反三、深查根源,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完善,着力消除源头性隐患,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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