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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0- 06- 23 09: 34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均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均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幼儿教师岗位20名。 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内各类幼儿园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在幼儿园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5.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0年8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担任幼儿教师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可以覆盖2年以上幼儿教师岗位工作经历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情况下,应由相关幼儿园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现场上课和场内问答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统筹招聘、定岗。5家幼儿园联合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条件相同,招聘过程实行统筹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意向单位供定岗时参考,招聘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jgswj.zj.gov.cn ,“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102(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571-870550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四)业务咨询电话:0571-87052107;0571-870526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7052608;0571-87052107。

附件: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选聘计划表

2.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选聘报名表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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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09:34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均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均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幼儿教师岗位20名。 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内各类幼儿园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在幼儿园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5.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0年8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担任幼儿教师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可以覆盖2年以上幼儿教师岗位工作经历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情况下,应由相关幼儿园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现场上课和场内问答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统筹招聘、定岗。5家幼儿园联合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条件相同,招聘过程实行统筹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意向单位供定岗时参考,招聘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jgswj.zj.gov.cn ,“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102(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571-870550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四)业务咨询电话:0571-87052107;0571-870526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7052608;0571-87052107。

附件: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选聘计划表

2.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选聘报名表

 

2020年6月22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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