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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打造市机关大院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9-09-02 03:02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处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推进节能工作创新发展,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破以往节能改造由财政来投资的做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率先在市机关大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动市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开创了节能改造的“金华样板”。

  一、加强领导,成立改造领导小组

  金华市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自1998年投入运行以来,运营至今已有21年,远超出8-10年的使用寿命。系统设备运行老化,智能化配置低,稳定性下降,且溴化锂主机和各型水泵均为5级能耗设备,属于国家限制淘汰的高能耗产品,节能改造迫在眉睫。为了加快推进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局行政后勤处、局节能处、市机关物管中心、市机关后勤经济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起草设计、方案审核、申报立项、合同签订、监督实施、验收审计等工作。

  二、充分调研,制定项目改造方案

  年初以来,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开展市场调研,专程赴江苏双良总部、约克上海总部、格力珠海总部等大型中央空调磁悬浮系列主机生产企业考察,听取经验介绍,考察同类项目,收集案例资料,详细了解最新的中央空调设备及改造模式,研究设计适合本地、本项目最佳的节能改造方案。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还专门邀请了暖通行业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经过多轮研讨,最终选定了项目改造方案,采用磁悬浮系列中央空调主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该系统设备技术成熟,被多地广泛采用,具备了高效节能,可实现全自动智能化控制等优点,且施工期间不会对正常办公造成影响。

  三、依法依规,科学周密组织实施

  在充分准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改造方案上报经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同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市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着力打造全省首例行政机关采用该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随后,市机关事务局马上行动,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完成了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中央空调设备节能改造资金1428.2万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金华市婺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设计、监理、改造、运行维护。在合同能源管理期间,按照改造前2018年实际能耗为基数,与当年发生的实际能耗(用电度数、用汽吨数)相比,在质保期内所节约的能耗费用全部作为中标人的投资收益,在质保期外5%作为物业维修基金,其余作为中标人的投资收益。时间暂定10年,协议期满资产由中标公司无偿划转市机关事务局。通过改造,可实现年综合节能率40%以上,达到了智能化管理、节能高效的目标,树立了机关节能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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