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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9-07-01 00:00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我市为广泛开展2019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活动氛围,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周宣传活动。活动围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理念,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引领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提高我市各公共机构节能意识,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我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上级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文件后,结合永康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下发2019年度《关于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永公节办〔2019〕3号文件。各公共机构成立专门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结合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突出重点、开展行动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行动。“低碳日”各公共机构通过停开空调、停开电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


(二)组织“万步有约”健步走行动。全市各公共机构1000多人次响应"绿色出行"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带动广大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者步行上班,各机关大院内的小车数量比平时大大减少。


(三)开展节水行动,进一步强化“爱水、惜水、护水、节水”绿色环保理念。各单位倡导开展“半壶水”行动,广大干部职工喝多少开水打多少开水,杜绝浪费现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强化机关氛围营造。公共机构是能源消费的主体,又是节能法规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行动对于全社会具有广泛的示范作用。市行政中心、市法院、市行政执法局等公共机构,在电梯口张贴宣传海报、群发短信、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提高机关干部节能低碳的责任意识,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率作用。


(二)组织社区宣传活动。6月19日上午,市发改部门组织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2个有关部门在市五金城广场开展“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节能小常识,附近居民踊跃参与,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将绿色节能知识及理念送到百姓身边,让社区居民了解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发挥社区在社会基层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倡导社区居民逐渐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办精心组织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基点,向各领域、各层面辐射。通过新闻媒介、板报、横幅等形式宣传节能知识,倡导绿色生态理念,掀起了节能减排活动热潮,使“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的宣传周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的低碳日主题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节能减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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