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举措深化法治机关事务建设
云和县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机关事务建设。 一、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将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等,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制度文件。同时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工作群组等载体推送法律知识,营造知法、用法的学习氛围,把法治的观念深入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心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机关事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内有序开展。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以考督学,切实提高学习效率,提升学习效果。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目前,县局已有12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深化后勤各项制度落实。一是深化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1+X”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如加强合同管理,对违反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是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的能力,努力提高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处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处理等民事法律行为,在工程建设、公房出租、绿化保洁、车辆维修、物资采购、安全保卫等工作中,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法律智慧解决遇到的问题。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法推进机关后勤工作创新,切实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理念和优良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后勤法治督查检查。深化办公用房管理、公共结构节能、公车保障等后勤事务的检查、督查。2018年,配合监察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走访,其中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18次,公共机构节能检查4次,公车使用管理检查2次,重点检查有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派车等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及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依法履行了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指导职能,不断推进机关事务的法治化、科学化治理水平。 |
云和县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机关事务建设。 一、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将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等,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制度文件。同时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工作群组等载体推送法律知识,营造知法、用法的学习氛围,把法治的观念深入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心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机关事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内有序开展。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以考督学,切实提高学习效率,提升学习效果。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目前,县局已有12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深化后勤各项制度落实。一是深化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1+X”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如加强合同管理,对违反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是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的能力,努力提高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处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处理等民事法律行为,在工程建设、公房出租、绿化保洁、车辆维修、物资采购、安全保卫等工作中,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法律智慧解决遇到的问题。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法推进机关后勤工作创新,切实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理念和优良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后勤法治督查检查。深化办公用房管理、公共结构节能、公车保障等后勤事务的检查、督查。2018年,配合监察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走访,其中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18次,公共机构节能检查4次,公车使用管理检查2次,重点检查有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派车等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及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依法履行了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指导职能,不断推进机关事务的法治化、科学化治理水平。 |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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