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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嵊泗局开展张贴节约用电标识标牌工作
在夏季用电高峰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公共机构办公用能的规定,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近日,嵊泗局制作了节约用电标识标牌,分别对该县政府机关大院和海景大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完成张贴标识标牌工作。
通过温馨提示的方式,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增强节能降耗意识。除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和区域,办公用电空调夏季制冷不得低于26℃,冬季制热不得高于20℃;下班及时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照明等开关。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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