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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州市椒江区打造公共机构节能新体系

发布日期:2018-04-03 00:00      来源:台州市椒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椒江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三条主线,创新思路,积极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下降6.82%、6.59%、3.53%。(2017年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下降2.3%、2.1%、3.5%)。

  制度推动,着力构建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建设是核心。椒江区立足本地实际,着眼科学发展,构建新制度体系。一是于年初出台《2017年椒江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路标,指明了方向。二是印发了《椒江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五年规划和目标,切实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二、宣传促动,着力构建层次分明、模式多元的宣传体系。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是抓手。椒江区结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节点,紧紧围绕“全面建设节水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节水主题和“节能有我,绿色共享”节能主题,创新宣传模式,一是积极利用单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传统主流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引领提升公众节能意识。二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区经信局、区节水办等单位在青少年宫广场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利用海报、展板、横幅、宣传手册及节能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宣传节能政策法规、节能科普知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放各类节能知识宣传手册1500余份,节能小常识传单600余份,参与现场节能政策咨询、产品和技术宣传活动的人数近千人,宣传活动氛围热烈。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为节能低碳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创建拉动,着力构建政府引导、资金扶持的品牌体系。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品牌创建是关键。在总结前两年成功创建71家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的经验基础上,椒江区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开展第三批14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强化和水利局、节水办等部门之间沟通合作,对创建单位的工作从资金上给予支持、从技术上进行协调和指导,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至12月份,区人民检察院等14家单位顺利建成为“制度完善、宣传到位、设施完备、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通过验收,被授予椒江区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全区行政机关(除街道机关外)提前3年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目标。此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区各类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从而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参与节水行动。

  四、改造驱动,着力构建节能高效、绿色发展的技术体系。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节能改造是手段。一是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椒江局基建科采用市场竞价方式率先在区政府机关大院进行照明改造,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绿色照明设备,共更换LED灯1300多盏,照明改造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全区各公共机构实施室内LED照明改造,据初步统计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已完成LED照明改造31%以上,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全区投入约40万元资金对14家机关单位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更换节水卫生洁具、节水龙头和安装限流阀等,节水成效凸显。三是在区政府南区停车场,由省供电局投资235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高压快速充电设施,已竣工投入使用,为绿色出行创造条件,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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