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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 11- 20 10: 41 信息来源: 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环节,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全面透明。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

  及时准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对象需求为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创新高效。重视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智慧后勤”功能集约建设,充分利用、开发信息化政务公开工具,增强公开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开渠道。健全完善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功能,更好对接省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平台运行维护。

  (二)推进重大事项事前公开。加强对涉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措施事项公开前的审核。强化政策措施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视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对纳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落实公开责任,提升公开效率。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畅通依申请公开现场、网上、信函等渠道,规范和优化相关受理、登记、办理、重要事项内部会审、回复、存档等相关工作流程。

  (五)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局门户网站、《浙江后勤》等主要渠道,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资源整合,将信息公开融入“智慧后勤”,实现局门户网站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无缝对接,实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等,制定信息公开格式文书。在办文、办会等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五公开”要求。

  (三)改革服务事项办理。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公积金、政府采购等服务事项办理改革,及时提供便利服务,受理群众申请,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实现阳光政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办。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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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0 10:41
信息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环节,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全面透明。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

  及时准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对象需求为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创新高效。重视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智慧后勤”功能集约建设,充分利用、开发信息化政务公开工具,增强公开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开渠道。健全完善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功能,更好对接省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平台运行维护。

  (二)推进重大事项事前公开。加强对涉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措施事项公开前的审核。强化政策措施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视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对纳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落实公开责任,提升公开效率。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畅通依申请公开现场、网上、信函等渠道,规范和优化相关受理、登记、办理、重要事项内部会审、回复、存档等相关工作流程。

  (五)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局门户网站、《浙江后勤》等主要渠道,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资源整合,将信息公开融入“智慧后勤”,实现局门户网站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无缝对接,实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等,制定信息公开格式文书。在办文、办会等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五公开”要求。

  (三)改革服务事项办理。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公积金、政府采购等服务事项办理改革,及时提供便利服务,受理群众申请,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实现阳光政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办。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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