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节能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以节能管理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81.36千克标煤/人,同比下降7.63%;人均用水量20.19立方米/人,同比下降10.0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4.09千克标煤/平方米,同比下降4.49%,连续两年通过“平安浙江”节水指标的考核。其他各项能耗指标均超额完成了“十二五”上级下达的节能任务,全市绿色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
(一)组织示范单位创建。2012年以来,全市共创建成功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8家,省级节能示范单位11家,为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夯实统计基础。编制《嘉兴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规范计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建立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委托嘉兴海宁威奇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能源统计与考评系统,先后9次组织业务培训,实现了县(市、区)和市级公共机构统计报表网络直报。
(三)加强节能宣传。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大型宣传活动,2012年以来,共计发放、张贴、悬挂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放公交乘车票2万余张,印发1000余份节能科普海报,每年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快节能技术改造。2012年以来,嘉兴市不断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先后完成投资规模在80万元以上节能改造项目6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2个,年节约能耗支出达1000多万元,折合标准煤每年节约量3000吨,年二氧化碳减排量8000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60吨,年氮氧化物减排量30吨,年烟尘减排量6吨,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实现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推广垃圾分类。认真做好市本级270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资源再利用,截至目前,已有216家单位完成垃圾分类,完成率80%,提前半年完成了省政府目标要求。
嘉兴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没有相应的奖励扶持资金,技术改造动力不足,且在技术改造已经相对到位的情况下每年再降固定的比例,难度越来越大。此外,在节能管理的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跟不上能效提升管理的要求,节能管理系统未发挥更大的作用。
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常态化、职能化和制度化。
(一)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积极开展能源消耗调查。认真做好每年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用能底数。逐步建立起能耗统计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情况的实时监控。
(二)积极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要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加强各创建自查的指导与初查,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督查创建单位抓好各项创建内容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创建目标。
(三)积极做好LED照明产品的节能改造。要按照《嘉兴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市公共机构LED照明产品的节能改造工作。
(四)做好日常节能工作。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五)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加强公共机构用电、用水、公务用车节能管理,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运用,争取搭建完成市行政中心内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监督与管理平台。
(六)营造良好节能宣传氛围。在保障每年“节能宣传周”的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的同时,联合其他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教育全体社会成员从日常生活行为做起,培养节约环保习惯,倡扬文明新风。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俭朴节约、科学消费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