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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教育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9- 08 00: 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党组织: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相继发出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出部署。我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局属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督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按照《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从按时上下班、就餐等细节抓起,严格执行岗位工作制度,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点落到实处,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派出正风肃纪督查组,在节前节后开展高密度明查暗访。同时,还将继续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局直属机关党委

                                         驻局纪检组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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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教育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00:00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属各党组织: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相继发出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出部署。我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局属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督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按照《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从按时上下班、就餐等细节抓起,严格执行岗位工作制度,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点落到实处,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派出正风肃纪督查组,在节前节后开展高密度明查暗访。同时,还将继续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局直属机关党委

                                         驻局纪检组

                                         2015年9月8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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