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三条例一意见一办法”(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3月13日(周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省主会场设在省行政中心三号楼11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省主会场参加人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加人员:参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 |
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三条例一意见一办法”(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3月13日(周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省主会场设在省行政中心三号楼11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省主会场参加人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加人员:参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 |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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