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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开展“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主题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4日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严纪律、正作风、做表率”专项行动成果,切实把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优化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振精神状态,根据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决定开展以“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现就开展这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一)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自觉做到“四个始终”:即讲政治、守规矩,始终服从组织;勤请示、即报告,始终忠于组织;讲民主、善集中,始终正确对待组织;严纪律、强执行,始终敬畏组织,为广大党员和群众作出示范表率。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坚持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勤政爱民,爱岗敬业,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养成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公务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职务行为,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中梗阻”,以及“拖拉、扯皮、推诿”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行政、信息资源得到整合,制约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事环节简化明了,机关与基层、上级与下级沟通顺畅,配合密切,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整体效能大为提高。

      (四)精神状态明显改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充沛激情、锐意改革的坚定决心,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清正廉洁、热情为民的机关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对象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

      三、活动措施

      开展“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主题建设活动,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地兑现,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岗位和特长,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要素、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方式,切实在优化作风、强化服务、促进规范上下功夫,让各方面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风气的变化、工作效能的优化和干部作风的转化。

      (一)优化作风,在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整顿相结合,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学习焦裕禄同志的事迹和言论,引导党员干部向焦裕禄同志看齐,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各项纪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熟练掌握党的纪律的具体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重点做好:组织一次以加强班子建设推进改革发展为主题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一次以“我的群众观是怎么践行的”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浙江后勤》杂志上择优发表。二是继续推进和探索巡视巡查工作。围绕企业经营发展和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将以权谋私、超标准配车、超标准接待、变相公款吃喝、公款高消费等列入巡视巡查内容,改进巡视巡查方法,运用和发挥好巡视巡查成果,着力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警示、改进提高,进一步增强巡视巡查工作实效性。三是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一以贯之地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局“18条意见”,继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对易反复的问题,坚持长期抓、零容忍,防止出现故态复萌,对新发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形成“破窗效应”,推进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持续保持狠刹“四风”、整治“酒局”、“牌局”、“公车私用”的高压态势。四是深入基层调研。注重从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探索中找到深化改革的有效办法,坚持和落实好局调研工作制度,重点围绕健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深化幼儿园教育管理改革、深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探索省级机关干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深化政府采购机制改革、推进省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机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等9个课题,扎实开展2014年度调研工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强化服务,在提高服务保障的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政务保障。始终坚持以服务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五措并举”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省“四套班子”办公厅的沟通联系,毫不犹豫地落实好各级重要会议、活动和领导服务等保障任务,根据新规定、新要求,创新思路、改进方式,统筹做好新形势下的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改善民生服务。在继续“破五难”的基础上,认真回应机关干部职工期待,深化推进为机关干部职工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重点抓好协助配合杭州市在省人民大会堂建设地下停车库、探索供餐服务新模式、统筹解决省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办好让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的学前教育等工作,努力破解服务保障难题。三是优化“双服务、三走进”工作。以贴近基层强化指导、帮助基层攻坚克难、督促基层抓好落实、推广基层经验做法为主要任务,制定并落实《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双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开展“走进基层、走进服务对象、走进社区”工作,深化“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在职党员进社区”、“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等活动,不断丰富志愿服务形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四是加强联动服务。加快适应“管好本级、指导下级”的职能要求,进一步推进紧密型系统功能建设,结合落实联系点制度,深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调研指导,提升作风建设的整体效应;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

      (三)促进规范,在提升机关效能和文明形象上下功夫。一是学习践行基本行为规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层层转发《浙江省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并组织学习和讨论,通过板报、电子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宣传,确保人人皆知、人人践行。坚持管早管小管平时,加强对《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常抓不懈的毅力,着力将《行为规范》外化为每名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后勤文化氛围。二是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继续推进“公开承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试行推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努力形成树标对标、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广泛开展党员干部“责任与担当”大讨论,通过研讨会、主题征文等活动,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强化“三个自信”,切实担当起“党的先锋卫士”的责任,形成朝气蓬勃、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三是强化工作服务规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工作制度“废、改、立”情况和执行情况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强化执行,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公布修订完善的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事程序、服务细则和服务标准,以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窗口服务单位要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职责、程序、时限等规定,以公开促规范,努力打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好、依法行政严、服务质量优、服务环境佳、长效机制全的优质服务窗口。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此次主题建设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检验,是“严纪律、正作风、做表率”专项行动的巩固深化,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局“18条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作风和效能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群众有什么呼声要求就及时予以研究解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把主题建设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单位特点和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好组织协调、联络指导、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务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先禁己身而后人,以身作则、模范践行,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坚持严督实查,采取阶段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年底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单位职能和实际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局直属机关单位。  

     

    附件:1.浙江省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

       2.“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主题建设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