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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4-04-14 00:00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处

  2013年,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围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3年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条例,提高节能意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面广,贯穿工作的全过程,需要广泛动员,人人参与。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节能宣传主题活动,根据国管局和省局的要求,拟定了我市公共机构201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市)积极组织开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好家园”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停开一天空调”、“绿色出行,停开一天车”、“少乘电梯、多走楼梯”等内容的“低碳日”活动,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图片展,组织节能产品推介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旧电池换节能灯活动回收旧电池1万余节,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5万余份。

  (二)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大力宣传低碳城市建设“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理念,推行以“节约、环保、健康”为主题的绿色办公行为。在市政府大楼和市综合楼示范引导下市直机关和各区县(市)积极推行如:“会议室不用一次性纸杯”,“食堂不用一次性筷子”,“纸张双面打印”,“倡导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绿色办公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据统计,2013年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府大楼提供机关会议服务1175余场约8万人次,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8万余只。

  (三)加强节能技改,推动建筑节能。根据《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加强节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节能评估和诊断,加强节能技改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食堂灶具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

  1、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选用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在市民中心装修中,在原设计电力计量至各楼层情况下进一步深化,要求按分户计量原则对每个单位用电情况进行计量,并在电力布线上做到每个办公室形成独立回路;针对公共部位、会议室、专业设备机房和专用空调机组等实行分项计量。建议市民中心装修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的LED照明灯具。

  2、联系节能服务企业对新建的市检察院大楼和市公安局反恐大楼等建筑开展建筑节能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在建设中做好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落实工作。

  3、积极推广应用节能产品成效明显,今年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应用高效T5节能灯管约5万支,LED绿色节能照明3万余只。

  4、根据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和《杭州市绿色城镇行动推进工作方案(2011—2015年)》的要求,在市政府大楼食堂餐厨垃圾生物处理项目试点试范下,今年实施了杭州军中学等七个餐厨垃圾生物处理项目,为我市有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作出了贡献。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二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以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为主体,市机关事务局在政策、信息、技术上予以指导,切实抓好市级公共机构二级管理单位的节能工作。

  1、重点推进市教育和卫生系统的节能二级管理工作。教育系统以创建“绿色学校”和节约型校园为抓手,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教育和管理。全市已创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7所,省级绿色学校193所,市级绿色学校296所。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积极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如:杭师大附中、学军中学节能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中康桥校区、运河中学等应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供应生活热水提高能源利用率,节能效果明显。卫生系统以建设节约型医院和能耗对标管理为抓手,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节能宣传、突出规范管理、加大节能技改。如:市一医院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的LED照明灯具,红会医院加强用电监测管理,市七医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

  2、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深化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监督考核,推进节能改,节能管理业务培训与交流。

  3、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借助创建活动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完成1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创建工作。

  (五)加强节能监督考核,确保完成节能目标。根据局年度工作思路和“十二五”节能规划,紧紧围绕“管理节能、意识节能、技术节能”,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2月份下达了2013年市直机关节能指标和2013年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落实用能定额管理,加强节能目标监督考核,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体系,计3%分值。为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根据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和《杭州市2013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构建了公共机构能源监管平台,已完成约130家公共机构的能耗实时监测管理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2014年工作思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机制,加大宣传、抓好示范,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约意识。以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开展以节能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共机构的节约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重点做好每年6月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培养良好的节约习惯,营造浓厚的节约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管理水平。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努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得以逐步健全。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牵头和主导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指导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行业和系统带动作用,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深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三)创新工作思路,推进节能二级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指导监督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切实抓好市级公共机构二级管理单位的节能工作。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设公共机构名录库,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以公共机构能源在线监测工作为抓手,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二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能源消耗统计与报告,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能源在线监测工作,开展节能管理业务培训与交流。

  (四)推进能效测评和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根据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节能改造。抓住办公楼调整维修的时机,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如:优先推广使用LED照明灯具和照明智能控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与节能改造、节能灶具、节能插座、节水龙头等效果好、见效快的节能节水产品。从近几年各单位开展节能改造的效果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推广:1、食堂节能灶具改造和蒸汽发生器的应用,节能效果良好。2、食堂餐厨垃圾制肥机的应用,有效减少了垃圾排放且变废为宝,社会效益显著。3、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住宿制学校宿舍和食堂的热水问题,节能和节约经费效果都很好。另外,要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医院空调系统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是比较可行的。2013年我们与市建科院合作对杭州市红会医院进行了全面的能源评估诊断,初步形成了医院类公共机构能源评估框架样本。明年我们设想在市属医院分批实施用能情况测评,在能源评估的基础上,推进医院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五)落实用能定额管理,加强节能目标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和落实机关用定额管理,按照《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制定2014年节能目标,分解任务、落实举措,加强节能目标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用能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六)加大节能采购力度,落实国家标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节能方面的政策功能,有效落实国家的节能政策,推动节能产品在公共机构的推广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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