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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4-04-14 00:00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处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局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紧紧围绕 “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在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监督节能上取得新突破。2013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人均能耗为37.55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30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0.9立方米/人,与2012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09% 3.63%,4.52%,节能成效明显。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领导重视,建立管理体系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前提,因此我市非常重视管理体制建设。

  (一)领导重视,完善组织。根据人员调整和任务的变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能及时调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年初都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领导小组负责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并对如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二)健全配置,落实经费。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部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处、科(室)编制,配齐处、科(室)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正常的公共机构节能经费都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做到编制、人员和经费三落实。

  (三)加强联络,完善体系。市本级、各县(市、区)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强化了联络员节能管理工作,完善公共机构联络员工作网络体系,形成覆盖全面的工作网络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目标责任。我市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功能区考绩范围内,节能工作重视程度明显加强。6月份温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温州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细则》。各县(市、区)都把节能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明确目标责任。龙湾区制定街道节能工作考绩考核细则,将街道年度节能目标纳入考绩管理;永嘉县将考核成绩计入县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作为各功能区、街道、镇、各部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平阳县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到县绩效考核目标内,并对乡镇节能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泰顺县出台《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细则》,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内容;洞头县把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作为全县五型机关责任型机关考核内容;鹿城区、瓯海区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区政府考核项目,并出台《“十二五”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细则》、《2013年度街镇(功能区)考绩办法》;乐清市下发了《2013年“六型”机关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部门、乡镇(街道)考核内容等。通过节能考核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明确人员职责,有效地保障了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各项节能制度是做好节能工作的基础,抓好制度落实是节能工作的关键。温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在第二、四季度,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调研、督查、考评。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洞头县联合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效能办先后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苍南县对部分乡(镇)、县局、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空调、节能灯具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永嘉县坚持对公共机构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抽查,并对上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温州市人民医院与医技临床各科室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通过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营造节能氛围。提高节能意识是节能工作的重环节。我市对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很重视,通过宣传栏、报纸、宣传册、电视、网络、短信平台、LED显示屏、节能知识竞赛、节能之星评比、节能演讲比赛、节能墙签字仪式、节能减排金点子,机关食堂 “光盘行动”等手段,广泛宣传节能知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工作,报道节能工作开展情况,2013年全市被各类媒体刊登(报道)文章共计89篇(其中国家级18篇,省级40篇,市级13篇,县(市、区)级18篇)从不同视角地宣传我市、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开展,收到较好的效果。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能紧紧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的活动主题,进行专题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扎实开展宣传周活动。洞头县举办自行车节能体验环岛行;泰顺县举办“公共机构节能杯”篮球比赛;龙湾区组织开展节能文艺演出;鹿城区举办首届“节能杯”书法篆刻大赛和书法展;永嘉县成立了节能低碳宣讲团,将节能知识深入到农村、学校、机关及社区;文成县机关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活动(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瑞安市联合单车俱乐部组织开展 “绿色出行,机关先行”自行车骑行活动,在市府广场设置展台,展示节能产品,现场发放节能灯具、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苍南县印发温馨提示2300余张,制作节能知识展板20余块,发送节能短信4500余条,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笔记本1000余本进行宣传。在能源紧缺体验日;温州市行政中心、乐清、瑞安、苍南、瓯海、龙湾等政府办公区,通过停开空调、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和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通过载体宣传,活动开展,增强了机关公职人员、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成效。

  五、加大技改资金投入,节约能源效果明显。技术节能是降低能源消耗量的主要手段,龙湾区、乐清市、洞头县等单位投入大量资金,完成机关大院能耗监测平台、分户分项计量、LED照明、厨房灶具、节水器具等项目的技术改造;苍南县、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温州市中心医院、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投入上百万元资金,分别对中央空调控制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高效节能照明系统、食堂热水系统等进行技术改造;乐清市完成了市行政管理中心绿化高效浇灌系统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河水资源进行绿化高效喷灌;鹿城区机关、鹿城区公安分局开发出电脑定时关机软件,并投入使用,每个月可节省电量1980度;龙湾区、乐清市、苍南县、平阳县、温州市行政中心等单位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通过技术改造、能耗监测平台的监测诊断、分户分项计量的分析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有效地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能源利用率。

  六、统计软件全覆盖,数据采集更准确。一年来,温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按要求及时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认真核对仔细分析力争在能耗统计方面进行全覆盖,顺利地完成了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能耗统计,提出分析报告并上报省局。从统计结果来看,我市公共机构统计数量 3037 家,市本级及卫生、教育系统下属单位统计软件全覆盖,各县(市、区)统计软件做到了一级、二级单位全覆盖,覆盖面达到了70 %以上,有效降低了人工操作劳动强度,使上报数据更准确了。同时,全市已完成公共机构名录库汇总编制工作。

  七、狠抓示范单位创建,典型示范效果显著。创成国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和培育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是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经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积累了经验,起到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6家省级示范单位已通过考评验收,4家国家级示范单位等待抽查验收。

  (一)精心部署。3月份召开了全市节能工作会议,会上市领导就为什么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怎样做好创建工作等进行了再动员。根据工作进度,4月份在乐清市召开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专题分析、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解决,提高了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工作热情。对《评价标准》的内容要求进一步学习、理解,统一认识,提高了创建能力 。9月份,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召开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冲刺会”,参会单位带上全部台账,分成两组(分别为国家级4家和省级6家),各自开展对口相互检查,相互打分,通过查看台账,观摩交流,学习讨论,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建立,促进了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在开展国家、省级示范单位创建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3月份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温州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全市有17家节能基础好、积极性高、具有代表性、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公共机构被选入“温州市2013-2014年节约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单位”。各县(市、区)能根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一、二级能源消耗统计个数按一定比例参与的要求,积极开展“县(市、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形成了按计划、有步骤、呈梯次,向前推进的态势。

  (二)明确目标。一是对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中6个单元、29项,逐项逐条细化方案,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后,出台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细化方案》把29项分解成78项,《细化方案》条目清晰、内容明确、可操作性强 。二是出台《温州市2013-201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县级《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三是把对国家、省、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各县(市、区)内容,使我市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扎实推进。

  (三)督察指导。6月份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行分类指导。10月根据省局要求,联合市教育局、卫生局、经信委、能源监察大队、财政局对部分示范单位进行自查验收。

  (四)工作有突破。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带动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发展,全市新增监测平台3个、合同能源管理5个项目,4个单位(以前没有做过的)进行了水平衡测试、9个县(市、区)和国家省级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能源审计、技术改造、台账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推进奠定基础。

  八、存在问题。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按《条例》要求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机构用能刚性增长趋势明显,节能监督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部分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和技改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推进;三是部分单位节能管理专职人员变化较大、专业知识一时难以适应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公共机构人员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4年节能工作思路

 

  2014年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为契机,增强节能意识宣传教育,夯实节能基础,探索节能新途径,努力实现节能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新的台阶。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的要求,做好2014年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节能既定目标,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能耗特点,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分解节能任务。加强与财政局、经信委、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健全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把节能目标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做到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和节约常识普及工作;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月)”、低碳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专家讲座”等系列专题活动。分层次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向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资源节约意识,普及节能知识,提高资源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统计,强化基础

  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积极开展能源消耗调查,全面准确掌握用能底数,确定不同楼宇的能耗数据定额,逐步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做到能耗实时监控;强化能耗统计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学习,认真总结分析,及时上报数据;加强与教育、卫生等系统的联系,在能耗数据软件上报一级公共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覆盖到各个系统的二级公共机构。

  四、深化改造,创新升级

  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向各公共机构推广节能照明灯具及节水器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积极探索利用新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有效降低公共机构能耗使用率。以节能科技进步为支撑,加大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升级改造,重点用能单位推广使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分项计量,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能源审计,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五、创建示范,树立典型

  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厉行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一批示范型节能项目。通过努力探索和创新,打造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工作特色和亮点,带动节能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结合市、省、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挖掘示范单位工作亮点,适时采取经验介绍现场会、媒体宣传、先进表彰等形式,予以广泛宣传推广,树立节能典型。

  六、强化执法和考评

  依法行政,发挥公共机构节能执法员作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能源审计。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共性目标考核的要求,分别组织开展节能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形成考核、督查、评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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