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认真落实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职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向市本级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公共机构覆盖,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联络员制度,形成了多级联动局面,促进了各项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据统计,2013上半年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11.7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综合能耗为5.35 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为19.66立方米,比2012年上半年分别下降7.3%、4.12%、7.0%。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完善管理体系。一是加强了市县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2013年5月份,调整充实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金中梁常务副市长任组长,14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制定出台《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试行)》,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督促各县(市、区)成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的领导小组已全部成立。东阳、永康、磐安等3个市(县)分别落实了5万元、13万元、15万元的节能专项管理资金。二是初步构建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市本级86家主管部门相继成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节能联络员。市公节办建立了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QQ群,形成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内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了各项节能工作的落实。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年终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节能管理资金10万元、专项节能改造资金35万元,并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金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13年度工作考核,制定了《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表》。市公节办据此进行了2次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分情况通报,推动各部门抓好工作。四是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2013年度工作,邀请省局公共机构节能处专家进行业务指导,组织能耗统计培训。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局、开发区分管领导、分管科室负责人,市机关部门单位节能联络员共计110人参加会议。五是推进节能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2013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试行)》、《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试行)》,细化了节电、节水、公务用车节油、办公用品节约、能耗统计、节能目标责任、能源审计、考核评价、奖惩等具体制度,使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章可循。六是规范能耗统计工作。市本级83家主管公共机构配备了能耗统计软件,组织各公共机构统计人员进行了软件培训,及时部署和认真抓好半年能耗统计,主管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现全覆盖,并基本实现了下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覆盖。七是认真组织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1人参加了省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市24位节能工作人员参加了公共节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全市11位节能分管领导、科长参加了省公共机构节能培训。 (二)落实措施,抓好节能监管。一是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半年报工作。统计范围包括了金华市本级全部公共机构和9个县(市、区)公共机构,共1052家公共机构纳入统计,建筑面积513.12万m2,用能人数245883人,公车4086辆) ,能源消耗总量2746.7万千克标煤。2013上半年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11.7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综合能耗为5.35 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为19.66立方米,比2012年上半年分别下降7.3%、4.12%、7.0%,顺利完成上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二是切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8月中旬,市公节办赴各县(市、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对照《金华市201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要点》、《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表》,重点督查上半年各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力地推进了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在成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构建节能组织体系、建立节能制度、推进节能改造、创建示范单位、开展节能宣传等各方面节能工作。三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组织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考察了湖州及长兴、绍兴及越城区等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传达《省机关事务管理有关工作考核评价试行办法》、《2013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通报市级机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情况,部署节能工作,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对照省、市考核办法,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取得良好成效。四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永康市行政中心、东阳市行政中心、磐安县国税局、武义县东干小学、市机关大院按照创建标准认真抓好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制度,规范台账,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10月21日至22日,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检查第二组来我市检查验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地检查了永康市行政中心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东阳市行政中心省级示范单位工作,查看了金华市机关大院、武义东干小学、磐安县国税局等三家单位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材料,肯定了我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另外,制定《金华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条件、内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并提出了2013年创建市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目标任务,目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兰溪市已申报了示范单位。五是认真抓好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层层下发通知,深入细致地抓好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全市纳入名录库的公共机构共计2592家,其中国家机关662家、事业单位1848家、团体组织82家,市本级有287家公共机构。 (三)立足大院,狠抓节能工作。一是开展日常节能检查。严格执行《金华市机关大院节能工作实施办法》,严控制空调使用,减少电梯运行,缩短电开水器开启时间,节约照明用电,加强办公用电用水管理。通过保安巡逻每天对机关部门、单位夜不关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改正,每月进行通报。截至11月底,已查处通报夜间办公室无人亮灯的236室245次。二是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机关车队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坚持单车百公里油耗统计、费用支出、费用上墙公布制度。三是抓好设施设备优化及维护保养。进一步优化设施,改善节能效果,组织开展市政府食堂改造、工人大厦二楼办公室改造、市机关大院自来水管道改造,投入120万元改造集中统一的机房,市文化中心安装了净水器、拖把池等设施。抓好维护保养,进行了市机关大院溴化锂主机的常规抽真空保养、市机关大院内所有红外线探测器的检查试验以及东辅配电房水泵检查保养,进行了主楼、东西辅楼大厅日光灯的检查,组织重点节假日前的机关大院安全、卫生及设备检查,截至10月底,共组织水电维修1274次,空调维修203次,弱电维修96次。市机关大院内新安装节能灯1100支,照明灯具已全都使用节能灯。四是积极推进节能改造。积极应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进市机关大院节能改造,提升节能效果。金华市机关大院内照明灯具已全都改用节能灯,对中央空调主机进行溶液再生、管道运行系统清洗保养、冷却塔及膨胀水管改造,投资65万元实施市机关大院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投资110万元改造食堂厨房炉具,安装电梯节电装置,投入24万元安装步进式节能开水器,投入22万元安装卫生间小便池感应器。 (四)追求实效,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5月30日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金公节办〔2013〕6号)文件,进行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动员,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发出《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倡议书》,制定下发了《2013年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市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举行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制作节能宣传周主题横幅(“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1条、低碳日宣传横幅2条悬挂于市机关大院内,并通过农民信箱、科技通、机关事务平台以及市政府网页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广泛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国管局、省局、市局的网站进行了报道,产生了良好影响。二是倡导“公共机构节能从我做起”。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在市机关大院举行“公共机构节能从我做起”承诺签名活动,宣读《金华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倡议书》,组织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市机关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市机关物管中心员工120人在“公共机构节能从我做起”横幅上签名,参观市发改委组织的节能低碳图片展览。三是开展节能宣传。印制了节电、节水、空调使用、电脑待机等标贴各3000份,节水、节粮、节电、节油等节能宣传画600张,发放至市级各公共机构粘、张贴,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参观“节能低碳”科普展览。在金华市政府食堂内摆放“光盘行动”提示牌100块,张贴“光盘行动”节能宣传画,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粮意识。四是受到了媒体的关注,金华电视台对“公共机构节能从我做起”承诺签名活动进行了报道;金华晚报社记者在《金华晚报》上以《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铺开》《节能低碳 从我做起》、《节能低碳 在举手投足间》为标题对我市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 二、主要成效 (一)市机关大院设施得到优化。实施市机关办公大院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将腐蚀生锈的镀锌管改为不锈钢管道,采用无负压设备供水,利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改善了供水质量。实施机关食堂包厢和厨房改造工程,全面改造了水、电、消防、防水、蒸汽管道、燃气管。安装步进式节能开水器替换老式开水器,每台每天能耗仅5度左右,平均每天能节约27度,节能率达到84.37%。 (二)合同能源管理得到有益尝试。东阳机关事务局在东阳市行政中心投资30万元的LED光源替换原荧光照明系统项目中,通过施工单位投资、逐年用能源节省费用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尝试了合同能源管理。 (三)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得到推进。实施市机关大院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进行机关大院实时能源监测,并在平台上留出相关接口,为下步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及控制和长远的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做好准备。婺城区投资30万元在行政中心主楼、会议中心及后勤中心建设了建筑能耗动态监测计量系统,义乌市投资64.1万元在行政3号、4号、5号、7号楼进行了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四)节能灯等改造有新起色。金东区投资4万元对行政中心大院原有景观路灯普通日光灯管改为LED节能灯具,兰溪市投资8万元实施了LED灯改造项目,东阳市投资150万元实施了市行政中心及后地块LED照明灯具改造,永康市投入5.3万元更换了1000盏LED节能灯、投入24万元将传统式电开水炉改为新型即热型电开水器、投入1.25万元进行了中央空调主机换热器清洗,浦江县投入30万元将机关办公大楼的办公照明及通道消防照明、会议室照明改造LED灯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体系有待完善。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共有2592家,目前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专(兼)职从事节能工作仅12人,从事节能监管的力量薄弱,且仅市本级、东阳、永康、磐安有专项的节能管理经费;仍有部分县(市、区)未设立专门的职能科室,部分县(市、区)的节能组织体系还未健全,节能联络员队伍未实现全覆盖,仅市本级和磐安县实行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仅磐安县实行了能耗定额;市本级部分部门对节能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落实拖拉、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科、教、文、卫、体等重点部门的内部节能体系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发挥作用。 (二)基础性工作仍然薄弱。部分县(市、区)能耗统计只覆盖到本级政府的机关大院,尚未覆盖所有的公共机构,并且数据采集缺乏及时性、准确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职责未充分履行,节能监督检查基本局限于机关事务局的管辖范围。用能大锅饭现象比较严重,单位与单位之间、楼宇与楼宇之间、不同用能系统之间,无法实现分单位及精确的量化管理。部分单位节能管理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不强,管理不到位,有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虽已初步形成全市全面、系统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和节能评价考核体系,但在建立有效的激励、保障措施及有效的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节能监管力度。积极争取市、县(市、区)领导的支持重视,在全市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节能机构,落实相应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经费等,市县管理局至少要有2个以上专(兼)职人员直接从事节能兼管工作。采取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组织县(市、区)互评会、建立节能协作组制度、实行节能分片管理、组织节能联络员业务培训、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加强考核、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网页等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全覆盖。全面梳理各级公共机构2013年能消耗统计数据,对照省局部署的节能目标,层层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二)强化能耗数据统计。发挥市县两级公节办、各级部门及节能管理科室的作用,认真抓好能耗数据统计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推行能耗数据统计季报制度,每季召开市县互评会、市本级协作组会,每季刊发一期节能情况通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市本级各部门的能耗情况,及时发现能耗统计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培训、集中讲评、开展检查、落实相应措施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配备测温仪、录音笔、相机等设备,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加强对某些能耗大的部门及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并落实管理措施,加强自我能耗监控。 (三)完善节能管理举措。按照《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制度,探索我市各部门、单位能耗指标、限额的合理范畴,制订我市2014年度节能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措施。加强与技术部门联系,推进可行的节能技术改造,尝试“能源合同管理”模式,更换或改造高能耗设备,探索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的管理模式,继续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对节能联络员及各相关用能设备管理人员的节能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四)营造节能管理良好氛围。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网、节能简报、宣传标语、短信、倡议书、节能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普及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科学知识,深入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倡导节能环保、绿色办公,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养成节能习惯,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公共机构当中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
金华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4-04-14 00:00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