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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12- 26 00: 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的有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局属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杜绝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杜绝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严格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防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不得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防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防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防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防超标准接待;严防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不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省内公务接待不提供各类烟酒;同城不安排公务用餐;参加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注意形象,不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不酒后驾车、酒后滋事;参加休闲娱乐活动区分场合,把握分寸,注意形象,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进高消费娱乐、健身场所,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不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加大力度明查暗访,对不以为然的迟到早退、提前用餐等一般性的作风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酒局”、“牌局”、公车私用等问题,集中检查、反复检查;对收送节礼等“节日病”,逢节必查,常抓不懈;对搞变通 、走地下 、玩规避的行为,深入检查,公开曝光。局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

  各直属单位(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务必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防范在先。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有关规定,带头勤俭节约、倡导新风正气、促进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风气转变,过一个欢乐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  

                                  

                                   局直属机关党委

                                   局直属机关纪委

                                   派驻局监察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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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6 00:00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的有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局属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杜绝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杜绝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严格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防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不得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防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防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防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防超标准接待;严防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不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省内公务接待不提供各类烟酒;同城不安排公务用餐;参加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注意形象,不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不酒后驾车、酒后滋事;参加休闲娱乐活动区分场合,把握分寸,注意形象,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进高消费娱乐、健身场所,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不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加大力度明查暗访,对不以为然的迟到早退、提前用餐等一般性的作风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酒局”、“牌局”、公车私用等问题,集中检查、反复检查;对收送节礼等“节日病”,逢节必查,常抓不懈;对搞变通 、走地下 、玩规避的行为,深入检查,公开曝光。局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

  各直属单位(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务必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防范在先。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有关规定,带头勤俭节约、倡导新风正气、促进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风气转变,过一个欢乐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  

                                  

                                   局直属机关党委

                                   局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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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26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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