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举办2013年度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8- 22 11: 18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等有关规定,以及局财务科长座谈会建议和局计财处下半年培训计划安排,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1.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分二批请省会计学会老师开展继续教育。

  2.报名方式。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处室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处室)统一报名,报名时尽量平均分配二期培训人员名额,报名截止时间8月29日。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0日-11日和9月24日-25日

  大华饭店会议厅

  三、培训内容

  1.营改增发票管理、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比较。

  四、培训要求

  1.局直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要支持、督促并组织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单敏 87052155 13805745248

  王勤 87052649 13968129583

  特此通知。

 

                                          局计财处

                                        2013年8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举办2013年度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2 11:18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等有关规定,以及局财务科长座谈会建议和局计财处下半年培训计划安排,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1.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分二批请省会计学会老师开展继续教育。

  2.报名方式。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处室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处室)统一报名,报名时尽量平均分配二期培训人员名额,报名截止时间8月29日。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0日-11日和9月24日-25日

  大华饭店会议厅

  三、培训内容

  1.营改增发票管理、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比较。

  四、培训要求

  1.局直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要支持、督促并组织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单敏 87052155 13805745248

  王勤 87052649 13968129583

  特此通知。

 

                                          局计财处

                                        2013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ICP备 1203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