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等有关规定,以及局财务科长座谈会建议和局计财处下半年培训计划安排,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1.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分二批请省会计学会老师开展继续教育。 2.报名方式。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处室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处室)统一报名,报名时尽量平均分配二期培训人员名额,报名截止时间8月29日。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0日-11日和9月24日-25日 大华饭店会议厅 三、培训内容 1.营改增发票管理、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比较。 四、培训要求 1.局直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要支持、督促并组织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单敏 87052155 13805745248 王勤 87052649 13968129583 特此通知。
局计财处 2013年8月22日 |
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等有关规定,以及局财务科长座谈会建议和局计财处下半年培训计划安排,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1.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分二批请省会计学会老师开展继续教育。 2.报名方式。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处室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处室)统一报名,报名时尽量平均分配二期培训人员名额,报名截止时间8月29日。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0日-11日和9月24日-25日 大华饭店会议厅 三、培训内容 1.营改增发票管理、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比较。 四、培训要求 1.局直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要支持、督促并组织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单敏 87052155 13805745248 王勤 87052649 13968129583 特此通知。
局计财处 2013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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