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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局团委书记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4- 17 09: 28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深化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局干部队伍和共青团队伍建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团委书记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为提高局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竞争择优原则。
  三、目标职位
  局团委书记(正科级)1名。
  四、报考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机关范围内进行。
  (一)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主任科员满2年的局机关公务员。
  4.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4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方法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式程序、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须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时应提交《竞争上岗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处室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19日。
  3.报名地点:局人事处(503室)。
  (三)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竞争上岗工作。
  (四)竞争演讲。
  1.召开竞争演讲大会。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局团委委员、直属单位各团支部(总支)书记范围内召开竞争演讲大会。每位参加竞争人员根据评委规定的题目即兴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思考3分钟,演讲5分钟)。
  2.评委评分。竞争演讲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竞争人员演讲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研究确定2名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根据局党组确定的考察对象,局人事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在局机关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下发文件。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反映的,报省直机关团工委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实施,局监察室监督。
  七、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争上岗资格。帮助别人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自2013年4月中旬开始,至5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竞争上岗是局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竞争上岗工作,要按照通知精神,动员和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的竞争上岗工作氛围。

  附件:《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书记竞争上岗报名表》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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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局团委书记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09:28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深化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局干部队伍和共青团队伍建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团委书记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为提高局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竞争择优原则。
  三、目标职位
  局团委书记(正科级)1名。
  四、报考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机关范围内进行。
  (一)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主任科员满2年的局机关公务员。
  4.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4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方法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式程序、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须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时应提交《竞争上岗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处室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19日。
  3.报名地点:局人事处(503室)。
  (三)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竞争上岗工作。
  (四)竞争演讲。
  1.召开竞争演讲大会。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局团委委员、直属单位各团支部(总支)书记范围内召开竞争演讲大会。每位参加竞争人员根据评委规定的题目即兴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思考3分钟,演讲5分钟)。
  2.评委评分。竞争演讲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竞争人员演讲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研究确定2名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根据局党组确定的考察对象,局人事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在局机关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下发文件。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反映的,报省直机关团工委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实施,局监察室监督。
  七、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争上岗资格。帮助别人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自2013年4月中旬开始,至5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竞争上岗是局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竞争上岗工作,要按照通知精神,动员和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的竞争上岗工作氛围。

  附件:《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书记竞争上岗报名表》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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