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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直属饭店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3- 27 10: 48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局战略,进一步推进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直属事业单位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大华饭店、杭州新新饭店3名(董事、副总经理)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后勤干部队伍,为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行,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竞争择优原则。
  三、目标职位
  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大华饭店、杭州新新饭店董事、副总经理各1名,共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四、报考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熟悉、了解酒店管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48周岁以下(196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满三年的局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直属单位部门正职管理人员满3年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且担任过单位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4.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3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五、方法程序
  (一)宣传发动
  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式程序、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须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时应提交《竞争上岗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4月7日。
  3.报名地点:局人事处(502室)。
  (三)资格审查
  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相应核减职位数。
  (四)民主测评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德才表现和现岗位胜任度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内容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实行直接淘汰。
  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按20%计入综合得分。其中“优秀”票按100分计,“称职”票按80分计,“基本称职”票按60分计,“不称职”票按0分计。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综合得分。
  根据民主测评和笔试总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面试并评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综合得分。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测评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以1:3比例,择优确定前9名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按10%计入综合得分。由考察组进行评分。
  (八)确定拟任人选
  综合民主测评(20%)、笔试(35%)、面试(35%)和考察(10%)的结果,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九)任前公示
  在局机关和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下发文件
  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反映的,办理聘任手续,下发聘任通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实施,局监察室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争上岗资格。帮助别人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自2013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竞争上岗是局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提高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竞争上岗工作,要按照通知精神,动员和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的竞争上岗工作氛围。

  附件: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饭店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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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直属饭店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 10:48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局战略,进一步推进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直属事业单位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大华饭店、杭州新新饭店3名(董事、副总经理)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后勤干部队伍,为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行,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竞争择优原则。
  三、目标职位
  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大华饭店、杭州新新饭店董事、副总经理各1名,共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四、报考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熟悉、了解酒店管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48周岁以下(196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满三年的局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直属单位部门正职管理人员满3年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且担任过单位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4.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3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五、方法程序
  (一)宣传发动
  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式程序、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须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时应提交《竞争上岗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4月7日。
  3.报名地点:局人事处(502室)。
  (三)资格审查
  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相应核减职位数。
  (四)民主测评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德才表现和现岗位胜任度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内容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实行直接淘汰。
  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按20%计入综合得分。其中“优秀”票按100分计,“称职”票按80分计,“基本称职”票按60分计,“不称职”票按0分计。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综合得分。
  根据民主测评和笔试总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面试并评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综合得分。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测评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以1:3比例,择优确定前9名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按10%计入综合得分。由考察组进行评分。
  (八)确定拟任人选
  综合民主测评(20%)、笔试(35%)、面试(35%)和考察(10%)的结果,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九)任前公示
  在局机关和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下发文件
  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反映的,办理聘任手续,下发聘任通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实施,局监察室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争上岗资格。帮助别人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自2013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竞争上岗是局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提高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竞争上岗工作,要按照通知精神,动员和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的竞争上岗工作氛围。

  附件: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饭店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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