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武林门幼儿园、保俶幼儿园、府苑幼儿园等3家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邮政编码:310007。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部分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复印件1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后,各岗位均按1:5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各岗位考试办法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1、幼儿教师岗位 初试为幼儿教育知识笔试。 复试包括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保健医生岗位 初试为儿童保健工作知识笔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3、保育员岗位 初试为保育工作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 复试包括幼儿游戏活动组织、内务整理能力测试及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厨师岗位 初试包括烹调专业知识笔试和菜肴、点心制作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5、水电维修岗位 初试包括水电维修管理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厨师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571-8705201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杭州市保俶路81号503室) 电 话: 0571-87052613 联系人: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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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武林门幼儿园、保俶幼儿园、府苑幼儿园等3家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邮政编码:310007。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部分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复印件1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后,各岗位均按1:5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各岗位考试办法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1、幼儿教师岗位 初试为幼儿教育知识笔试。 复试包括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保健医生岗位 初试为儿童保健工作知识笔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3、保育员岗位 初试为保育工作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 复试包括幼儿游戏活动组织、内务整理能力测试及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厨师岗位 初试包括烹调专业知识笔试和菜肴、点心制作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5、水电维修岗位 初试包括水电维修管理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厨师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571-8705201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杭州市保俶路81号503室) 电 话: 0571-87052613 联系人: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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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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